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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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由来
现有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项目自投产以来,结合CVD法硅碳材料需求开发并丰富了CQ系列碳气凝胶产品,所合成的CVD法硅碳负极在容量、首效及循环等方面均展现出优秀性能,赢得了市场的充分肯定。鉴于现有市场情况,建设单位计划对现有3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生产线进行优化,同时调整复合材料生产线车间位置用于建设200吨/年碳气凝胶新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可新增200吨/年碳气凝胶生产能力。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碳气凝胶生产线改扩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增200吨/年碳气凝胶;
(4)建设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湖路169号,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碳气凝胶生产线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公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L8QximQGLncfh6HebuVSA?pwd=pmbv 提取码:pmbv
(2)公众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637105560
电子邮件:63914033@qq.com
环评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0555-2309479
电子邮箱:644851447@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同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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